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
一般情况下硝苯地平的标准剂量时,每日两次,每次20mg。
如果根据病情需要也可以增加到每日两次,每次40毫克。在临床上,如果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治疗。标准剂量为每每日两次,每次一片,相当于每日服用40mg。
如果用于治疗血管痉挛性心绞痛(变异性心绞痛)的患者,标准剂量为每日两次,每次20mg。如治疗原发性高血压。标准剂量也为每日两次,每次20mg。
用药剂量应该应该基于患者的病情以及患者对药物的反应情况,制定个体化方案。如患者有肝功能损伤,要降低剂量,同时要严密监测肝功能。